州法院裁定:紐市可禁用泡沫塑料餐盒

泡沫塑料餐具在華埠餐館隨處可見。(僑報資料圖)

【資料來源:紐約僑報網 中國僑聲文化傳媒紐約報導】日前,一名紐約州法院法官就紐約市與市內餐飲行業在泡沫塑料餐盒使用問題上的爭議,做出了對市府有利的裁定,支持市府貫徹禁止使用泡沫塑料餐具的法令。該裁定一出,可謂為市府切實採取行動全面取締市面上的泡沫塑料餐盒。

據紐約電視新聞一台報導,在週五(6月8日),曼哈頓州法院就泡沫塑料餐盒問題做出的裁定中,法院宣稱,這種一次性的餐具不具備回收利用的特徵,“既不利於保護環境,又不具備經濟優勢“。

同時,法官陳佩儀(Margaret Chan)還駁回了餐飲業聯合會所提出的上訴申請。聯合會提出上訴的理由是:他們認為,泡沫塑料餐盒是可以被回收利用的。

面對這一裁定,市長白思豪隨即表示,市府將即刻著手落實泡沫塑料餐具禁令。與此同時,紐約市司法局發言人表示,該項禁令的落實可以有效保護紐約市的環境,並有助於市府真正實現回收利用項目(Recycling Program)的目標。

紐約市餐飲業維權聯盟表示,該會對州法院做出的如上裁定十分遺憾,因為紐約市的眾多小型餐飲企業都依仗使用一次性泡沫塑料餐盒來盡量節省成本。

餐飲業聯合會的律師蘭迪·馬斯特羅(Randy Mastro)表示,其委託人(該聯合會)目前正在尋求其他法律申訴途徑。

紐約市政府在禁用泡沫塑料餐具方面的努力最早可以追溯到2013年,前任紐約市長邁克爾·彭博(Michael Bloomberg)執政的時期。

美國華人餐飲業協會會長陳鍵榕表示,從長遠角度看禁止使用保麗龍餐具將對環境有利,但小商家做生意不易,市府在實施法令時,也應考慮商家的利益。他建議,市府可根據需求對商家提供減稅或其餘福利進行補助,以助商家過渡這一特殊時期。他指出,三年前市府禁止使用保麗龍餐具後,曾有一些商家推銷玉米等材質的環保外賣器具,但因價格均在原材質的兩倍以上,因增加商家成本等原因均未成型。他也呼籲,學者可研製出價格便宜且環保的替代品。